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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加工企业发生货物退运需要什么手续

更新时间
2024-10-06 09:0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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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外贸加工企业发生货物退运需要什么手续?
外贸企业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

  外贸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,因故发生退运情况,凡海关已签发《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》的,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时,应提交下列资料:


  (一)企业自填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;
  (二)《关于申请出具(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)的报告》;
  (三)《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》原件及复印件(未办理退税时提供);
  (四)企业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,还应提供以下资料:
  1.红字《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》;
  2.红字《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》;
  3、退运关单,原申报退税时的《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》;
  4.退运关单,原申报退税时的《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》;
  5.退运关单,原申报退税的《退税汇总申报表》
  四、外贸企业出口货物,未申报出口退税,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
  问:外贸企业出口货物,未申报出口退税,但会计业务已作出口,现发生退运,该如何处理?
  答:外贸企业已作出口免税申报,而未作退税申报的出口销售收入发生退运,申请出具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时应提供以下资料:
  1、由“出口退税申报系统”生成的《退运证明申请表》及电子数据;
  2、企业自填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;
  3、《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联)》原件及复印件;
  4、《出口收汇核销单》原件及复印件;
  5、《出口货物外销发票》原件及复印件。以上复印件应注明“此件与原件相符”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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